補貼是工資總額的壹部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資總額構成規定
第四條工資總額由以下六部分組成:
(壹)小時工資;
(2)計件工資;
(3)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工資;
(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第八條津貼補貼是指為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及其他特殊原因而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保證職工工資不受物價影響而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
(1)津貼。包括:補償員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健康津貼、技術津貼、年度工作津貼和其他津貼。
(2)價格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