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院調解律師費仍按原約定收費,具體如下:1。無財產糾紛案件:不涉及財產標的的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根據案件性質、案情復雜程度、工作所需時間等因素,6000-10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的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代理費不低於2萬元,法律文書:代寫、修改、審核法律文書。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難易程度和工作所需時間,每份文書收費600-2000元,律師見證費2000-1萬元/份。4.代理律師公證:每件公證事項費用在65,438+0,500-3,000元之間協商;費用根據相關事務的難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時間等因素,為委托人出具的每份律師函或法律意見書在65,438+0,500-20,000元之間協商;6.律師調查:費用根據調查項目協商。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五條調解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案件受理費減半交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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