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假是合法的。但是,雖然法律規定女職工有申請哺乳假的權利,但前提是確實有困難,工作許可需要用人單位同意。因此,給女職工哺乳假不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只是用人單位可以為女職工創設的壹種權利。
法律客觀性: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九條
用人單位不得為哺乳1周歲以下嬰兒的女職工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用人單位應當在每日工作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哺乳時間每天增加1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