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應該明白“上訴”的基本概念。無論是民事案件還是刑事案件,當事人不服判決、裁定,都可以向上壹級法院提起上訴,說明不服判決、裁定的理由,表達自己的意願。但是,很多人可能對法律文書中的“遂”字並不理解。事實上,這個詞在法律文件中沒有實際意義。只是壹個起連接作用的助詞,有“就,然後,馬上”的意思。這是法律文件中常用的壹個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