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第二十七條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的議案,可以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先提交NPC常務委員會,由NPC常務委員會會議按照有關程序審議後,決定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NPC常務委員會應當將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的法律草案向社會公布,廣泛征求意見,但委員長會議決定不公布的除外。征求意見的時間壹般不少於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