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臺灣省現行民法第983條規定,禁止近親結婚:壹是直系血親和直系姻親;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四親等收養和同代旁系血親除外;第三,旁系姻親在五個近親以內,輩分不同。在限制下,臺灣省的表親不能合法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