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得利沒有法律依據,所以雖然是既成事實,但不能受法律保護,不當利益應當返還給遭受損失的人。這種權利義務關系就是不當得利之債。其中,取得不當利益的人是受益人,是不當得利債務的債務人,負有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財產受到損害的人是遭受損失的人,是不當得利之債的債權人,有權請求受益人返還不當利益。
不當得利是法律事實,是債的基礎。不當得利引起的債務完全是基於法律的規定,而不是基於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因此不屬於民事法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