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費需要當事人和代理律師自己約定,壹般為2000-5000元。
訴訟費用繳納辦法:
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按照下列標準支付:
(2)非財產案件按以下標準支付:
1.離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不等。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無需另行支付;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0.5%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