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坍塌事故的分類

法律分析:土方坍塌、腳手架坍塌、模板坍塌、拆除坍塌、建築坍塌。前四種壹般發生在施工作業中,後者壹般發生在使用過程中。坍塌事故是指物體在外力和中性作用下,超過其極限強度,結構穩定性不平衡而發生坍塌,造成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擠壓傷害和窒息的事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三十五條* * *安全生產設施或者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要求,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壹百三十五條之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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