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把對某壹個民族的優待變成地區優待。第二,把對某個民族的照顧和優待,變成對公民個人的照顧和優待。南疆的漢族和維吾爾族都很窮。我們平等地幫助他們,是因為他們的個人公民身份,而不是他們的民族身份。政府在民族沖突管理中應扮演中立的角色,做壹個沒有民族色彩的政府,出現問題時回歸法律解決,盡量少用法律優惠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