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法律公平可以分為形式公平和實質公平。形式公平追求看似公平,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實質公平比結果公平更重要,比如“合理差別待遇”有利於保護弱勢群體的利益。
另壹方面,司法實踐分為程序公正和實體公正。程序公正是在實現公正的方法和步驟上追求公平、正義和公開,必要時可以犧牲個案的實體公正來保證程序公正,典型的是2003年的辛普森殺妻案。實質公平是追求結果的正義,不管程序是否正當。這個典型的例子當然是中國。當前的發展趨勢是兼顧實體公平和程序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