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探索法律問題

探索法律問題

1,壹般司法解釋解釋是因為原法律條文過於籠統或者容易造成歧義,司法解釋本身很少與法律條文本身相沖突。如有沖突,以法律規定為準,上位法效力高於下位法。

2.這兩個條款不沖突。民法通則是歸納原則,其規定不詳細。上述條款沒有規定復利。未作規定,不代表通則支持復利。

3.法律是否保護復利,不僅要看上述司法的結局,還要看其他理由,看有沒有其他上位法對這個問題做出明確的表述。如果沒有,根據司法解釋可以直接認定復利不受保護。

4.現行法律規定和通行做法並不保護復利。

  • 上一篇:伯明翰大學世界排名
  • 下一篇:不明確,適用法律錯誤,程序違法。我可以起訴壹審法官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