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觀法,鑒於武德法已不能適應當時形勢的需要,唐太宗李世民壹即位,就命孫昌戊己、方淩軒在武德法的基礎上修訂新法典,歷經10年於貞觀十壹年完成,並頒布於各地,稱為貞觀法,共12條,500條。
《永惠法》又稱《唐律》,是高宗永惠帝第二年(公元651年)由孫昌戊己和李記在《貞觀法》的基礎上修訂而成。於永輝於第四年十月批準了該提案,並將其附於法律後頒布。分數12,30卷* * *,稱為《永輝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