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規定:
國務院《道路運輸條例》對運輸市場特別是客運市場實行準入制度,授權縣級以上道路交通主管部門管理。只有具備經營資質和經營條件的企業、人員和車輛才有權從事道路客運。
就出租車而言,個人沒有經營權。必須是具有出租汽車運輸經營資質的企業,有合格的車輛和合格的人員。
所謂從事出租汽車運輸的個人,只是以承包、租賃等形式從出租汽車公司取得的車輛或經營權。如果沒有營運牌照,則屬於非正規營運車輛(俗稱“黑車”)。沒有營運牌照,只能駕駛非營運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