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權證書是指國土資源部制定的不動產登記證書,2015年3月1日正式實施,國土資源部制定的不動產登記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書正式投入使用。新的不動產登記證書由不動產登記機構啟用後,原有種類的不動產登記簿、權屬證書、登記證書將逐步停止使用,依法制作並記載的土地登記卡、家庭登記卡、房屋登記簿等簿冊繼續有效,已依法頒發的《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等證書、證件繼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