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屬於商法。商法包括: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破產法、票據法、保險法、海商法等。經濟法包括:勞動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拍賣法、商業銀行法、證券法、環境保護法等。最本質的區別是商法屬於私法,經濟法屬於公法。反壟斷是最早經濟法的核心。商法以企業為核心,調整企業的商事關系,強調企業個體的權利。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條為了規範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