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分手後繼續糾纏壹般不違法,但如果存在侵害對方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破壞婚姻自由的威脅,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中國是壹個婚姻和愛情自由的國家。每個人都有選擇伴侶的權利,誰也不能幹涉。當男女雙方都已分手時,任何壹方都無權幹涉對方的戀愛和婚姻自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以暴力幹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壹次犯罪只有在被告知的情況下才會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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