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雙方基本身份信息;
2.收到的金額和支付的金額;
3.明確說明欠條丟失的事實;
4.表明雙方無其他債權債務糾紛;
5.對方簽字蓋章,並簽上日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以下條款: (壹)當事人的姓名和住所;(二)標的物;(3)數量;(4)質量;(五)價格或者報酬;(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種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