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包括雙方信息、承諾和違約條款。法律上應該沒有強制要求,會根據公司自身合同管理的要求設定陽光協議。但如果違反了陽光協議,並沒有相應的違約條款,意義不大。如果簽訂了陽光協議,違反陽光協議可以認定為主合同違約。如果違約方支付了相應的違約金,且情節嚴重(可自行設定幾種情況),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並采取其他制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