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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刑的範圍

法律解析:特赦是赦免制度的壹種,壹般是指國家免除對特定罪犯的全部或者部分刑罰。大赦只是免除刑罰的執行,並沒有消滅犯罪,罪犯所犯的罪仍然保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偵查終結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判,或者宣告無罪: (壹)情節明顯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三)被大赦令免除處罰的;(四)依照刑法應當告訴才處理的犯罪,不告訴或者撤回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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