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聚眾賭博或者以營利為目的進行賭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四條明知是賭博罪而為他人提供資金、計算機網絡、通信、費用結算等直接幫助的,以* * *犯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