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提起確認訴訟的條件

提起確認訴訟的條件

法律主觀性:

是指原告請求人民法院確認自己與被告之間存在或者不存在法律關系。確認之訴是請求確認權利或法律關系的行為,承認這壹請求的判決稱為確認判決。

法律客觀性:

《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壹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第壹審人民法院的裁定,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上訴。第壹百六十六條上訴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理人的人數提交副本。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送原審人民法院。

  • 上一篇:如何爭取臺灣省離婚孩子的撫養權
  • 下一篇:我想通過司法考試後拿到律師資格證,但又不想辭掉現在的工作。在律所兼職可以拿證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