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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支付質量保證金違反了哪些法律法規?

簽訂合同是民事意思自治行為,法律沒有規定可以提前索要質量保證金。只要雙方在合同中約定,合同有提前索要質量保證金的約定,且該約定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 * *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應當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在實際支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物的20%,超過部分不具有定金的效力。實際支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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