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的程序如下:
1,寫離婚訴狀;
2.向住所地基層法院提起訴訟,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時提交相關材料;
4.在立案法院審查後繳納費用;
5.將付款票據及材料交給法院備案,回家等通知;
6.法庭通知開庭時間;
7.調解;
8.法院做出了判決。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119條
起訴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