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就是法律法規。法規是國家權力機關或行政機關根據政策法令制定和發布的法律文件,是針對政治、經濟、文化等各領域的壹些具體事項而制定的,比較全面、系統,具有長期實施效果。
法律客觀性:
《立法法》第六十七條行政法規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國務院法制機構起草,重要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草案由國務院法制機構起草。在起草行政法規的過程中,應當廣泛聽取有關機關、組織、人大代表和公眾的意見。聽取意見可以采取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等多種形式。行政法規草案應當向社會公布,征求意見,但國務院決定不公布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