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勞動法只承認勞動關系的唯壹性,所以妳不能不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就與新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就是欺騙。和新公司簽約,需要先開出之前公司的離職證明。原單位需要出具解除合同的報告,然後將檔案提交給新單位。勞動合同終止後,新單位才會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同時也是為了避免承擔相關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壹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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