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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職工行政拘留單位有什麽處罰?

法律分析:要看具體情況。壹般情況下,國家企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對行政拘留人員只扣獎金,批評教育,寫檢查。如果和壹般公司的問題無關,只是行政拘留,公司沒必要處理。如果受到刑事處罰,公司將辭退該員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壹款第壹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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