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是指不可抗力。根據我國法律,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根據公約的解釋,它是指當事人無法控制的障礙,沒有理由期望他們在訂立合同時能夠考慮或避免或克服它或它的後果,使他們無法履行合同義務。據此,不可抗力是指合同成立後發生的,非因壹方當事人的故意或過失造成的,其發生和後果是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控制、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
不可抗力有兩種原因:壹是自然原因,如洪水、風暴、地震、幹旱、雪災等人力無法控制的自然力;二是社會原因,如戰爭、罷工、政府禁令等。實踐中,不可抗力的認定非常嚴格,應與商品價格波動、匯率變動等正常貿易風險相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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