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刑法修正案(八):“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審判的時候已經滿七十五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是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對於老年人犯罪,刑法只是規定了壹些特殊措施,但並不是不加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