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必須區別對待。招標代理機構是招標人在招標項目采購中的代理機構,其行為所產生的法律後果將由委托人即招標人承擔。但招標代理機構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或失誤造成後果的,自行負責,給招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就妳的問題而言,如果招標過程和程序合法,招標代理過程沒有明顯錯誤,那麽其代理招標工作是成功的。此後,當供應的產品與合同不符時,中標人應承擔違約責任。還需要註意的是,評標定標權屬於評標委員會和招標人,所以如果投標時產品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規格和質量,評標委員會承擔絕對責任。不是招標機構。
個人觀點,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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