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簡介:
同濟大學的法學教育可以追溯到1915年與德國合作培養的法醫專業學生。1945抗戰勝利後,法學院正式成立,當年招生。新成立的同濟大學法學院是著名學者的聚集地。
首任院長胡·是當時中國僅有的34位“正教授”之壹,與、謝懷義、陳生慶等齊名。第壹批招生3月畢業1949,是同濟大學歷史上第壹批文科畢業生。
65438年9月至0949年9月,為適應全國高校院系調整的需要,同濟大學法學院轉入上海其他高校,法學教育壹度在同濟大學中斷。1994,同濟大學改建法律系。2009年,同濟大學正式恢復法學院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