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居期間的個人收入仍是個人財產,不歸* * * *所有;
2.他們的同居關系不受法律保護;
3.同居期間,* * *和財產可以協商分割,也可以請求法院分割。
法律依據
《人民法院審理未經結婚登記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案件的若幹意見》第壹條
1986 3月15《婚姻登記辦法》實施前,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系。壹方面,他們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起訴時雙方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可以認定為事實婚姻關系;起訴時壹方或雙方不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應認定為非法同居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