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配合評估的法律後果:
1.造成訴訟延誤。如果鑒定人不配合鑒定,鑒定就無法進行。由於鑒定結論長期無法確定,案件長期懸而未決,甚至出現了案件超審限、超期羈押的情況。
2.影響案件的審理。鑒定結論能夠直接證明被害人或者當事人傷殘等級的;影響案件的性質。
3.最後,還可能導致投訴和來信。
法律客觀性:
《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六條
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決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時,應當聘任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員進行鑒定。
第148條
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鑒定意見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申請的,可以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