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越南(邊)人員罪的量刑:壹般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避越(邊)境罪客觀上表現為邊防、海關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明知是逃避越(邊)境。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條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非法穿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壹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以參加恐怖組織、接受恐怖訓練或者實施恐怖活動為目的,偷越國(邊)境的,處壹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