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人可以書面形式對工程量清單的準確性提出疑問,以進行澄清,但這不是義務,而是投標人希望在今後的施工中增加項目時減少麻煩。
只要不是在設計圖紙範圍的總包合同中,工程量清單的復核可以在滿足投標的前提下進行,但對復核的準確性不負責,對壹些明顯的遺漏可以提出澄清和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