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業主自己申請維修基金。在申請維修基金時,需要註意的是,只有在保修期滿後,對物業的公共部位和物業使用的設施設備進行大修、更新、改造時,才能使用維修基金。申請外墻滲漏水維修基金,應當得到滲漏水樓房60%以上居民的支持,方可辦理提取公共維修基金的手續。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建築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專項維修資金。專項維修資金歸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部位和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他用。專項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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