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
第壹條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發的重大傳染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