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沒有離婚而是分居,父親把孩子從母親住處帶走,法律沒有評價;如果同時傷害他人或者毀壞財物,屬於違法行為,可以進行治安管理處罰;如果妳離婚了,判決書明確孩子由母親直接撫養,父親強行帶走孩子,這是違法的,涉嫌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母親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撫養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情節較輕的,對因民事糾紛引發的打架鬥毆、損壞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進行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上一篇:家庭健康管理能走出去嗎?下一篇:是否引入了科學的數據管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