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993條,民事主體可以授權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名稱、肖像等。,除非是法律或根據他的本性所不允許的。
第壹百零二條當事人對肖像使用許可合同中的肖像使用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作出有利於肖像所有者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