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簽名時,電子簽名制作數據只受電子簽名人控制。該規定是對電子簽名過程中由誰控制電子簽名制作數據的要求。這裏規定的控制是指壹種實質上的控制,即基於電子簽名人的自由意誌對電子簽名制作數據的控制。在電子簽名人進行電子簽名的過程中,無論電子簽名人是自行實施簽名還是委托他人代為實施簽名,只要電子簽名人具有實質控制權,其實施的簽名就符合本法這壹規定的要求。
法律依據:電子簽名法
第四百七十二條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百七十四條電子簽名需要第三方認證的,依法設立的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應當提供認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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