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土地管理法關於違法建築拆除的規定

土地管理法關於違法建築拆除的規定

法律分析:違章建築,即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修建的建築物。法律法規主要包括建設部、城鄉規劃部、自然資源部三個部門的法律。

這裏的法規是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和國務院根據立法法制定的規範性文件,地方政府和國務院部門違反規範性文件所建的建築,不是違法建築,最多是違章建築。違章建築的範圍比違章建築小,認定標準比違章建築嚴格。這兩者不能混為壹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十四條。違法建築物、構築物和設施需要拆除的,行政機關應當予以公告,當事人應當限期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 上一篇:什麽是合法的二次治療?
  • 下一篇:Xi安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怎麽樣?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