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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糾紛的調解書被撤回了。還能重試嗎?

土地調解書可以再審,土地調解書有錯誤的,可以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六個月內提出,判決、裁定不停止執行。經人民法院查證屬實的,應當再審。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九十九條當事人認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有錯誤的,可以向上壹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壹方人數較多或者雙方都是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第二百零壹條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調解違反自願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經人民法院查證屬實的,應當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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