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如何寫成員對彼此的批評?

如何寫成員對彼此的批評?

委員們相互批評的意見如下:

1,缺乏主動學習的積極性。

2.僅僅帶頭壹線執法是不夠的。

3、缺乏運動,導致沒有把最好的身體狀態帶到工作中。

4.缺乏創新意識,不能大膽創新,習慣用老方法解決新問題。

5、密切聯系群眾不夠,缺乏與群眾面對面的交談。

6、對學習文化領域的法律法規認識不足,把握不全面。

7.接受新事物的速度不夠快。建議重視學習,加強學習。

8、在具體工作中,安排部署,少動手。

9、平時忙於繁雜事務,忽視理論學習。

10,有些事情處理不當,缺乏良策,總以為自己的用心是好的,方法還是欠缺。

  • 上一篇:上海大學教授田濤。
  • 下一篇:在網上出售自稱是肖恩麻辣燙的配方技術違法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