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河北省退役軍人優待辦法(試行)》第五條退役軍人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鐵路、公路、航空、港口、金融、公園、景區、旅遊景點、博物館、紀念館、開放式文物保護單位、市民服務中心等公共服務機構和場所,可以享受優先服務。各相關單位應當設立優先服務窗口或者優先服務標誌。第六條退役士兵憑《優待證》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當地醫療服務機構享受優先掛號等服務。醫療機構應當為退役軍人設立優先就診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