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退休法官可以做律師嗎?

退休法官可以做律師嗎?

法律分析:退休法官可以做律師,但需要滿足壹定條件。辭去或者退出公職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領導班子成員,四級以上法官、檢察官,四級以上高級法官、檢察官助理,離任後三年內相當級別的法官、檢察官助理,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其他工作人員,在離任後兩年內辭去或者退出公職的,不得在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管轄區域內的律師事務所從事律師工作,不得擔任法律顧問或者管理人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第三十六條,法官離開人民法院後兩年內不得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法官離開人民法院後,不得擔任原審法院審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但作為當事人的監護人或者近親屬代理或者辯護的除外。法官被開除後,不得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但作為當事人的監護人或者近親屬代為訴訟或者辯護的除外。

  • 上一篇:庭後代理詞的作用
  • 下一篇:有沒有可能“不冤枉壹個好人,不放過壹個壞人”?“好人”和“壞人”這兩個詞合適嗎?(從刑法角度思考)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