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退休後被單位重新錄用,雙方的關系在法律上是雇傭關系而不是勞動關系,即雙方的關系是民事法律關系,相關的權利義務不能用勞動法的規定來調整。如果單位解除聘用關系,只需要按照約定支付聘用報酬,沒有法律上的賠償義務,所以個人不能因為被辭退而要求單位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