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退休時,采取檔案和身份證相結合的辦法,認定出生年齡。檔案年齡與身份證不壹致的,以檔案中第壹條記錄為準。公證處出具的出生年齡公證書可以作為參考。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中國)
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
勞動和社會福利部第8號[1999]
二、規範退休審批程序,完善審批制度。
(二)職工出生時間的認定,實行居民身份證和職工檔案相結合的辦法。本人身份證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日期不壹致時,以本人檔案中最先記載的出生日期為準。要加強居民身份證和職工檔案管理,嚴禁隨意更改職工出生時間、編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