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1.《民法典》第628條規定,買受人支付價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支付價款。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買受人應當在收到標的物或者取出標的物單證的同時支付。
註:民法典將於2021 1 1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