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著作權法保護或者不適用著作權法的作品包括:(1)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二)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正式譯文;(3)時事新聞;(4)日歷、通用表格、通用表格和公式。
法律客觀性:
根據我國著作權法,不受法律保護的作品有三類。第壹類是法律禁止出版和傳播的作品。二是不適用著作權法的作品。它們包括以下著作:(1)法律法規、國家決議、決定、命令等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以及極官方的官方譯文;(2)時事新聞;(3)日歷、總表、總表、公式;而第三種是已經超過著作權法規定的保護期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