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寫當事人基本信息(不需要公證認證)
2.委托書(經公證和認證)
3.代理合同(無需公證和認證)
4.身份證明(視情況經公證和認證)
5.投訴和辯護(視情況進行公證和認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三條。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和組織在人民法院出庭需要委托律師代理的,必須委托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委托中國律師作為代理人有三種方式,具體為:
1.國外授權委托書的公證和認證;
2.授權委托書在中國公證處公證;
3.在中國法官面前簽署委托書。